社保錢折現發工資”“簽協議放棄社保”……這些職場套路坑了多少人?今天必須說清楚:社保根本不能自愿放棄!
一、法律強制規定:放棄協議無效
《社會保險法》明確要求,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繳納社保,這是法定義務。哪怕簽了“自愿放棄協議”也無效,企業照樣面臨補繳、罰款,員工照樣能要求補繳并索賠。
二、勞動者三大風險
看病自費:沒醫保,住院費用全自己掏。
失業無保障:失業后領不到失業保險金。
工傷自己扛:工作中受傷,企業要全額賠錢。
三、企業四大代價
補繳+滯納金:欠繳社保需補繳,還要按日加收滯納金。
高額罰款:最高可罰欠繳金額的3倍。
員工索賠:員工可因此辭職并索要經濟補償。
信用受損:影響企業貸款、招投標等。
四、正確維權姿勢
員工:入職30天內要求繳社保,保留工資條、合同等證據,發現未繳可向社保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。
企業:別耍小聰明,依法參保才是省錢之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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