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個機構瞞著家長跟未成年小孩簽的合同,里邊幾十條‘公司有權做什么’,幾乎沒有我小孩有權做什么的內容。”7月27日,山東德州的李麗(化名)向媒體求助,14歲的女兒小云與濟南一家MCN公司簽下“賣身契”,6個月發了1.3萬元工資,因不堪忍受公司一些做法強行退出后,被起訴索賠1.7萬元“損失”。
記者注意到,合同對合作模式、工作要求、合同終止、主播罰款及違約賠償有詳細的條款。比如擅自接第三方活動、擅自提取傭金、勸誘員工離職、違反保密要求透露合同內容,均需要賠償不低于50萬元。
該公司是否能與未成年人單獨簽訂合同?記者多次聯系涉事公司,但未獲得回應。
14歲女生輟學去“闖世界”
與MCN公司簽訂苛刻協議
小云的父母在當地做小生意,哥哥早早外出打工,她離家之前的成績在全班排20位。初二開始,她跟家里說“讀不進去”,執意要去濟南,找一位大她一歲的女生“闖世界”。
“是叛逆期,非常倔強,攔她,她說要往車底下躺。”李麗說,怕把孩子逼急了,最終同意她去濟南,但要保證經常報平安、給家里打電話。
李麗說,她不知道小云要去做什么,也不知道她在2023年9月簽約了一家MCN公司。
這是一份打印出來的固定格式條款文本,小云的個人信息顯示,她當時14歲。
